高等教育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
发布人: 网站管理员 发布时间: 2016-01-07 作者: 访问次数: 669

1. 培养目标和研究方向

本专业的硕士生应在整个培养过程中形成以下几方面的知识、能力和素质: 

(1)扎实的高等教育学基础理论及高等工程教育领域的专门知识。

(2)对社会现实教育问题的分析、判断以及初步解决的能力。 

(3)在高等教育行政机关、高等院校及其他相关部门从事教育研究、教育教学或文化教育管理工作的基本素质。 

本专业主要研究方向

(1)高等工程教育 

(2)高等教育管理 

(3)大学教育教学 

2. 就业范围

本专业毕业生可在高等院校,科研院所、政府机关或企事业单位从事高等教育学及相关专业的教学、研究、规划、咨询、管理与中外文文书工作。

3. 学习年限

硕士生的学制为2.5年,学习年限不超过5年,课程学习学分有效期自研究生入学开始为5年。

4. 研究生主要课程

(1)学位公共课(学位课,≥6学分)
政治理论 3学分

外国语 3学分
(2)研究生专业核心课(学位课,≥11学分)
工程教育概论 2学分

高等教育学 3学分
高等教育管理学 4学分

高等教育研究方法 4学分

公共政策研究3学分

(3)学位选修课(非学位课,≥16学分)
社会调查与研究方法 3学分

组织行为与人力资源管理研究 2学分

教育哲学 2学分

教育心理学 2学分

高等教育史 2学分

比较高等教育 2学分

高校课程与教学论 2学分

教育社会学 2学分

高等教育名著选读 2学分

高等工程教育评估 2学分

专业外语(教育类)1学分

高校财务管理 2学分

教育经济学 2学分

(4)社会实践(必修) 1学分
(5)综合素养课(非学位课,≥3学分)

5. 学习要求与考核方式

(1)学习要求

专业课程以“课堂讲授”、“主题研讨”、“自学”、“原著研读”为主,同时重视课堂讨论与交流;选修课程的学习,鼓励“自由研讨”与“主题报告”的学习方式。
(2)考核方式

不同课程选取不同的考核方式,以综合考核为主。
6. 中期考核

(1)考核时间:第二学年第二学期(按研究生院规定进行)。

(2)考核内容
除了研究生院规定的考核内容(课程成绩审核、科研能力审核、开题报告审核与政治思想品德审核)外,根据本专业培养目标,给出以下两方面的考评意见:
①通过课程学习与承担课题研究任务所里给出综合素质评价;
②学生提交论文开题后的研究状况报告。
(3)考核程序:

以研究所为考核基本单位,由教学秘书整理考核并保存材料,考核结果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处备案。
(4)建立中期考核的评价、选拔与淘汰机制。
7. 学位论文要求

除了研究生院的统一规定外,根据本专业的培养目标,对硕士研究生的要求有:

(1)开题报告
①阐明选题理由;
②清楚地表达选题的目的和意义;
③文献综述比较系统、全面,能够反映国内外该领域的最新进展与动态;
④清晰的研究思路,详细的研究设计包括研究阶段与工作计划;
⑤论文研究的创新点与要解决的关键问题;
⑥主要研究内容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;
⑦主要参考文献;

⑧论文开题时间为第二学年第一学期(12月上旬左右)。
(2)学位论文要求

①资格要求
● 完成本专业培养计划的要求;
● 在读期间,未出现违反法律、校纪以及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重大错误。
②内容要求
● 选题有一定的理论意义与实践价值;
● 研究主题明确,思路清晰;
● 文献工作扎实,能够较为全面地反映论文研究领域内的成果及其最新进展;
● 能够反映出作者掌握了所学专业(学科)坚实的基础理论、系统的专业知识和相应的技能、方法;
● 论文有新见解。
③技术规范要求
● 尊重他人知识产权,严肃对待研究文献;
● 在导师指导下,独立完成论文,能够实事求是地表达自己的观点;
● 论文逻辑结构合理,文字表达清晰,符合现代汉语规范;
● 文字、标点符号及排版的错误率控制在万分之三以内。

④论文提交与答辩时间:原则上要求9月上旬初步定稿提交给导师并进行修改,12月上旬组织答辩(具体时间以当年校学位授予安排为准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