华东理工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工作规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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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学校整体发展规划,结合高教所持续发展需要,围绕“校本研究是立所之本,学科建设是强所之路”的基本共识,经研究,高教所的工作遵循以下规程进行。 一、工作总则 1.增强服务意识,优质、高效、主动履行岗位责任。 2.逐步形成、完善工作制度,努力实现责、权、利分明,责任到人,工作到位。 3.具体业务与行政工作适当分离,行政事务实行科层式管理,具体业务在岗位责任明确的前提下实行目标管理。 二、主要工作分类安排 (一)加强《化工高等教育》期刊的人员与经费管理 此刊是学校的一个窗口,关系到学校的形象,是风险较大的一个业务领域,必须继续加强管理。 1.规范管理,严格执行工作程序。 2.组稿、审稿方面加强正规化建设,为提高刊物学术水平做好服务工作。 3.适当的时候,校内作者全部免除版面费,以促进我校教育教学研究的深入展开。 (二)研究工作要稳定队伍,逐步形成特色领域 在高教研究、工程教育、院校研究等方面,逐步形成稳定的研究特色和强项,建设成为学术骨干充实,服务队伍稳定的专业部门。 (三)加强学科点的建设 根据学校学科建设的总体部署,要努力按一级学科的要求发展学位点,健全人才培养体系。 在“教育学”一级学科框架下,由具有高级职称的老师牵头,争取以下方向形成特色: 1.高等教育研究 2.工程教育研究 3.教育技术研究 (四)管理方面需要加强的几项具体工作 1.落实专人具体负责,推进工程教育的研究与探索。 2.资料室原则上实行工作时间全天服务。 3.行政人员工作到位。严格作息时间。办公室、编辑部做到工作时间有专人负责。 4.改善工作氛围和工作条件,提升校本研究的能力。 5.加强研究生教育与管理。 总之,逐步实现“因事设岗,竞争上岗;责权明确,照章办事;公开公正,奖罚有据”的工作规程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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