华东理工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编辑部工作规程
发布人: 网站管理员 发布时间: 2015-12-15 作者: 访问次数: 241

一 、总则

      《化工高等教育》是教育部主管、华东理工大学主办的一本国内外公开出版刊物,1984年创刊,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CN31-1043/G4,国际标准连续出版物号ISSN1000-6168。本刊为双月刊,是中国化工教育协会会刊。期刊始终以马克思列宁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、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,坚持科学发展观,认真贯彻执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坚持把意识形态工作放在首位,坚持正确的办刊导向。

       期刊出版活动严格遵守相关法规,规范经营,始终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,努力打造期刊特色,提高办刊质量。根据国家规定,编辑部所有人员必须具有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,责任编辑需进行责任编辑注册,主编需参加新闻出版局组织的培训并取得岗位培训合格证书。

编辑部所有责任人员应当充分认识到:

刊物是办学的稀缺资源。它凝聚着前人的心血,化工类高等院校干部、教师、职工的厚望。所有现任主编、责编、编务必须树立不负前人,服务今人,泽及后人的信念,从大处着眼,从小处着手,齐心协力,与时俱进。

所有现任主编、责编、编务都应具备高度负责的敬业精神,摒弃挂名不担责的思想。署什么名、做什么工、担什么责。克尽职守,兢兢业业,见贤思齐,力求完美地办好每一期刊物。

二 、编辑部基本工作准则

1.期刊采用在线自由来稿与主编约稿相结合的方式,所有来稿均实行匿名三审制,坚持学术标准。收稿、审稿各环节须留有记录,纸质审稿单须有责任人签字。

2.所有来稿均由指定的责任编辑统筹安排,按规定完成出版流程管理,坚持三校制度,稿件各处理环节需有责任人签字,所有工作有记录、可追溯。

3. 编辑部全体人员为所有审稿人保守稿件审理秘密,不得对外透露任何个人信息。

4. 编辑部全体人员保护所有投稿者对于投寄本刊稿件的知情权。投稿者有权知道其稿件未采用的理由,但不得打听审稿者的情况。

5. 本刊为非盈利性期刊,经费来源由学校专项补贴和稿件版面费构成。严格遵守学校的财务制度,一切办刊费用按收支两条线管理。严格按照收费许可证的项目清单收取费用。

三、编辑部岗位职责

主编、常务副主编

1. 全面把握期刊导向,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,对涉及重大选题、主题出版的内容严格审查。

2. 确立刊物的定位,负责刊物总体发展事宜,负责稿件终审,定稿每期刊物录用稿与备用稿,审定栏目设置,终审刊物付印稿。

3. 督导“三审三校”工作流程。

4. 规划编辑部的工作岗位、人员编制。负责行政管理、经费筹措、审批、员工聘任与考核等。

编委(内部)

1. 协助负责编委会的工作,参与期刊发展的总体设计、部分约稿等工作。

2. 负责统筹安排全部稿件的审稿工作。

3. 指导编辑部主任的管理工作。

编辑部主任

1. 协助主编完成刊物的日常运行和管理工作。

2. 负责对外联系工作,完成新闻出版局、上海市期刊协会、中国化工教育协会、上海市高校科技期刊研究会布置的各项任务。

3. 负责安排编辑部的排版、印刷、发行、刊物征订、年检等工作。

4. 负责安排编辑部相关费用的收入支出管理工作(包括收缴版面费、征订费,支付印刷费、邮寄费、排版费、审稿费等支出)。

5. 负责编辑人员的资格管理工作。

责任编辑、文字编辑

1. 负责来稿登记和初审工作。

2. 负责当期刊物的栏目编排,文稿的编辑加工和校对。

3. 负责与作者联系,按规定收取版面费和发放稿费。

4. 负责期刊的发行、信息上报、文件归档工作。

5. 协助完成编委会、编辑部的其他相关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