华东理工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资料借阅规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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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华东理工大学高教研究所资料室的图书资料供全校师生查阅; 二、资料室的计算机仅供本所的师生使用; 三、读者阅览完毕后,需将资料放回到原处; 四、所有资料限室内阅读。需要复印的,必须登记,并在借出1小时内归还。经同意,高教所师生可借出,但不能超量、超时。 五、借阅图书资料时须填写借阅表,提供学号或工作证号,办理借阅手续; 六、学生借阅图书资料一次限5本,期限两周,教师借阅一次限10本,期限四周,到期必须办理续借或还书手续,续借一般不超2次; 七、请爱护图书,不得在书上涂写、圈点,眉批,划割等,丢失或严重损坏图书要赔偿;(对于能买到的书籍由借阅者自己重购,对于不能买到的较新版本的书籍按原书的4倍赔偿,对于不能买到的较老版本的书籍按原书的10倍赔偿。) 八、严禁在资料室吸烟或使用明火,严禁高声喧哗; 九、本室开放时间为:法定工作日的下午,13:00~16:30。 十、违背本规定经教育不改正的,一年内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本室资料,情节严重的,报学校按校纪校规论处,直至移交司法机关处理,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。 十一、本规程从即日起实施。 华东理工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 2015年11月5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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