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等教育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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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培养目标和研究方向 本专业的硕士生应在整个培养过程中形成以下几方面的知识、能力和素质: (1)扎实的高等教育学基础理论及高等工程教育领域的专门知识。 (2)对社会现实教育问题的分析、判断以及初步解决的能力。 (3)在高等教育行政机关、高等院校及其他相关部门从事教育研究、教育教学或文化教育管理工作的基本素质。 本专业主要研究方向: (1)高等工程教育 (2)高等教育管理 (3)大学教育教学 2. 就业范围 本专业毕业生可在高等院校,科研院所、政府机关或企事业单位从事高等教育学及相关专业的教学、研究、规划、咨询、管理与中外文文书工作。 3. 学习年限 硕士生的学制为2.5年,学习年限不超过5年,课程学习学分有效期自研究生入学开始为5年。 4. 研究生主要课程 (1)学位公共课(学位课,≥6学分) 外国语 3学分 高等教育学 3学分 高等教育研究方法 4学分 公共政策研究3学分 (3)学位选修课(非学位课,≥16学分) 组织行为与人力资源管理研究 2学分 教育哲学 2学分 教育心理学 2学分 高等教育史 2学分 比较高等教育 2学分 高校课程与教学论 2学分 教育社会学 2学分 高等教育名著选读 2学分 高等工程教育评估 2学分 专业外语(教育类)1学分 高校财务管理 2学分 教育经济学 2学分 (4)社会实践(必修) 1学分 5. 学习要求与考核方式 (1)学习要求 专业课程以“课堂讲授”、“主题研讨”、“自学”、“原著研读”为主,同时重视课堂讨论与交流;选修课程的学习,鼓励“自由研讨”与“主题报告”的学习方式。 不同课程选取不同的考核方式,以综合考核为主。 (1)考核时间:第二学年第二学期(按研究生院规定进行)。 (2)考核内容 以研究所为考核基本单位,由教学秘书整理考核并保存材料,考核结果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处备案。 (1)开题报告 ⑧论文开题时间为第二学年第一学期(12月上旬左右)。 ①资格要求 ④论文提交与答辩时间:原则上要求9月上旬初步定稿提交给导师并进行修改,12月上旬组织答辩(具体时间以当年校学位授予安排为准)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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